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操作的执行原则,主要源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该规定是2008年11月25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2008】36号文发布。规定是"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按照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共5个类别。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检测能力等,与其所可承接的检测任务范围、内容、主要建筑物类别等,具有对等限制与要求。
大型水利工程主要建筑物以及水利工程质量鉴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者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质量检测知识和能力。
提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主要方法:
1、提升质量检测人员的素质
在开展水利工程检测的过程中要想提升梳理I程质量检测的水平,应当提升质量检测人员的素质。应当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这样才能够在开展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形成良性竞争,才能够更好促进质量检测工作的良性发展。
2、加强第三方对于检测工作的监督
在开展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的过程中,要想保证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应当在开展检测工作的过程中加强第三方对于检测工作的监督。第三方监督对于工程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有着+分重要的影响。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效果,提升检测的整体效率,这样才能够维持我国水利建设项目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