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测是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检测结果是评判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竣工验收主持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和参建各方需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机电产品质量以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测。一般称为质量监督机构、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竣工验收质量抽检,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的全过程检测,监理单位的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施工单位的自检。
各方对检测机构的选择尤其要引起高度重视,我们一般称“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这里包含多重意思,需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是指由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第2需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比如大型工程需要资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Ⅰ级堤防工程,项目法人选择的检测单位为乙级资质;第三需具有所检测项目对应的资质类别,比如对筑堤工程需具有岩土工程类别,实际工作中发现,堤防工程检测选择的检测单位,只有混凝土工程类别。
同时竣工验收主持单位、质量监督机构、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委托的检测机构,与施工单位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不得为同一单位,不得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也不应当与施工单位有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要求和步骤:
熟悉合同、检测标准和技术文件规定要求,明确检测项目内容,确定检测方法,选择精;度适合检测要求的仪器设备,制定规范化的检测规程(细则)。在检测的准备阶段,必要时要对检测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与考核,确认能否适应检测工作的需要。
按已确定的检测方法和方案,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定量或定性的观察、度量、测量、检测和试验,得到需要的量值和结果。检测试验实施的前后,检测人员要确认检测试验仪器设备和被检物品试样状态正常,保证检测试验数据的正确、有效。
质量检测记录是证实产品质量的证据,因此数据要客观、真实,字还要清晰、整齐,不能随意涂改,需要更改的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质量检测记录不仅要记录检测数据,还要记录检测日期、班次及环境信息等,由检测人员签名,便于质量追溯,明确质量责任。